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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耗材

实验材料的购置管理办法

2018年07月03日 14:56  点击:[]


 一、 学院各实验室所需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须提前填写计划,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实验中心材料管理科。

 二、 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报送的预采购计划项目进行分类统计,根据统计的情况进行市场调研论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采购项目,制定详细的采购方案。

 三、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方式。

(一)实验过程中需求或消耗量大、宜库存的,由实验中心按程序组织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二)实验需求量小、不宜库存的零散物资,由实验中心或使用单位进行分散采购,现用现购。

四、实行验收制度。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入库或使用前,必须按程序进行验收,及时填写验收单。保管人员或采购人如发现数量、质量问题,应拒绝在“验收人”栏目签字。

五、实行采购工作岗位责任制。采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所购物资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数量问题,应及时采取退、换、补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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