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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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8   发布人: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要求,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中心

1.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在各院部实验室自查的基础上,于5月25日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

3.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实验室安全手册。

4.起草学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2025年)》,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于6月3日前报省教育厅,并做好迎接教育厅现场调研的准备。

5.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问题整改措施,起草学校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二)开展实验教学、科研的院(部)

1.依据《山东警察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责任,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实验教学、科研过程安全管理。

2.组织本单位教师落实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要求。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项目应填写《山东警察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提交实验中心开展风险评估。重要危险源指: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容器、高压气瓶、生物实验、强电设备等。

(三)管理实验室的院(部)

1.负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的签订情况,每月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留存安全检查记录。

2. 5月20日之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始终坚持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立足防范,居安思危,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安全责任,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材料报送要求

5月23日前,请有关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成立文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报实验中心,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实验楼A109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syk@sdpc.edu.cn

联系人:佟永波,1360893181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实验中心

2025年5月8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