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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迎接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第二轮通知

2022年09月23日 10:41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56号)要求,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开展完成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做好迎接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对本部门全部实验室按照检查项目表逐条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实验室、不漏一名实验人员、不漏一台实验设施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列出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汇总后及时上报实验中心。要此项工作于926日前完成。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系(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复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完成情况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此项工作于926日前完成。

二、省教育厅现场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学校、系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五)实验场所环境、卫生如日常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门禁监控、用水用电、个人防护等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情况。

(七)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验操作安全,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安全。

(八)实验室场所与设施、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三、组织方式

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对全部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检查程序:1.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反馈检查意见等环节。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专家组现场决定。2.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学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检查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学校编制整改报告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安排

(一)926日前,各系(部)依据检查项目表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准备好各项检查材料:

1.各单位按照检查项目表的内容,完备二级单位层级的档案材料,规范存档。

2、要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3.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严禁存放各类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4.重点排查涉及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场所,严禁堆放大桶试剂和大批量试剂。

(二)926日前,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实验中心按要求准备好校级层面各项档案材料。

2、组织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3、危化品仓库、化学实验废弃物贮存站、生物实验废弃物贮存站的建设筹备情况。

4、实验中心将学校检查、整改情况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

5、检查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分管实验工作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中相关的系(部)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实验中心 

                                     2022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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